📍 佛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2024/05/10 3.9k 阅读 362 点赞

  兹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李红晖同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108,证件有效期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苏汉佳同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441,证件有效期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张丽兰同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 19050015234,证件有效期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杨红同志持有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022,证件 有效期至 2028 年 2 月 3 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熊鹏程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984,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9月11日)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件作废。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