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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首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34笔

2024/04/11 2.5k 阅读 124 点赞

新政首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34笔

文章日期:2024-04-12 17:30:27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据统计,截至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以购买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34笔,涉及金额共2285.9万元,涉及楼盘16个。

  据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后,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下一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服务水平和提高管理效能,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佛山市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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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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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