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继续实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的通知

2025/08/19 2.6k 阅读 466 点赞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实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继续执行《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佛医保〔2023〕34号),其中单独支付药品范围以广东省医保局公布的最新范围为准。

    二、鼓励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单独支付药品,切实做好参保人用药保障。

    三、继续施行期间,上级政策文件如有修订或废止,以新修订的文件或废止通知为准。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实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的通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