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05/05 2.1k 阅读 316 点赞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并制定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公布“X线摄影成像”等26项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应加收、扩展项目(见附件1)。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附件2)。废止“数字影像服务”等28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3)。

二、制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

    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等因素,经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论证,确定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见附件1)。“X线摄影成像”项目使用非数字化摄影的,按立项指南落地前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确保患者费用负担不增加。

三、加强项目收费综合管理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如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应落实相关影像检查减收5元的价格政策。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患者确有需求、知情同意的,可单独收取实体胶片费用。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本通知自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佛山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3.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