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7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仍在广州平台采购交易此批药品,统一监测考核。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1.第六批集采(胰岛素专项)续签药品供应清单
2.第六批集采(胰岛素专项)续签中选品种下一采购年约定采购量表
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第二
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