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和“法治医保”建设为引领,构建完善的医保制度体系和严密有效的基金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提出,全市医保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创新学习和宣传形式,提高学习宣传效率,在局内掀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站在新起点上,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全过程。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根本保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三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医保待遇政策,深化医保领域改革,增强基金管理使用效能,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紧密结合起来,同高质量完成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医保改革的红利。尤其是新门诊共济政策即将实施,全市医保系统要协调社保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全力推动群众“知医保,懂医保,用医保”。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干部开展法治医保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与佛山法治医保建设联系起来,在法治医保建设工作中切实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作用,加强党的领导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截至目前,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专题讨论4场次,各类培训58人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相关要求贯穿医保工作全领域各环节。三是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法治医保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医保建设纳入常态化管理,与日常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有机结合、互相渗透。四是系统长远谋划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佛山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法治医保”建设目标,推动不断完善医保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五是组织制定和落实门诊共济保障及生育保险政策,实现“跨区门诊、选点就医”,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医保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工程。
一是制定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我市医保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持续完善执法工作指引。通过印发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指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和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三是通过修订完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一是制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筹管理。截至目前,共计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二是在制定门诊共济保障及生育保险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会、出具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复核意见、协调律师事务所进行风险评估。三是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拟对现有1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评估工作,及时办理5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手续。
(三)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一是强化市、区两级医保部门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二是对年初确定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相关决策流程指引,在大病保险政策出台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
一是通过下发执法工作指引等方式指导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实现事前监督。二是在个案处理中,积极发挥法制机构的指导作用,实现事中监督。三是通过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评选优秀案卷(或环节),实现事后监督。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3场警示培训,教育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自觉守法。二是通过对省局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进行梳理,形成我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三是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现线上和移动办案。四是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五是探索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信用分级分类评价。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2022年,我局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计办结12件信访件。一是认真落实《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办理信访事项工作指引》,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头落实的信访工作良性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宣传主阵地,以新媒体手段为主线,及时推送最新医保政策、医保工作动态,“线上+线上”宣传齐头并进。三是按照工作进度和社会关切,及时排查各类信访隐患。
六、强化社会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2022年,通过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共计429条,通过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主动发布信息共计192余条,其中医保工作动态147条、通知公告36条、规范性文件4份、政策解读5条,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支持下,多项医保改革工作得以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当前法治医保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基金监管力量仍需加强,一些地区已有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与日常监管相分离,但我市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未能有效分离,繁杂的行政管理工作不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性。
八、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市医保局将以《佛山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导向,重点做好以下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提高医保法治化水平。围绕局机关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持续规范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全面落实好医保政策法规,确保定点医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大力开展法律培训活动,积极推动定点医药机构法治医保品牌建设。
三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减免责清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依法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垂直管理优势,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