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市拟实施新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自2023年1月1 日起,我市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 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 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期间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因我市拟实施新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自2023年1月1 日起,我市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 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 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期间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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