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现拟处置一批已达报废标准的国有固定资产(详见附件)。按照《佛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佛财资〔2020〕11号)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回收公司提供资产回收处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处置103件固定资产,主要为植物管理机械、办公设备、空调等,全部已达报废年限,资产原值777,507.20元,经第三方评估现价值为15,657.00元。该批资产为报废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投标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报价应不低于评估价,最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处置。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
(二)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近二年无违法及不良记录),包括相应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等资料。
三、现场勘察与投标有效性
(一)现场勘察。本项目报废固定资产的回收报价,以投标人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结果为基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至现场对报废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品质状况、完整程度、存放环境等进行实地查勘。
(二)签到确认程序。现场勘察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签到确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方将现场签署《现场勘察确认单》,该确认单是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必要前提条件。
(三)未勘察的法律后果。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现场勘察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方不予开标评审。
(四)勘察后的责任锁定。投标人参与现场勘察并签署确认单,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明确认可“按现状回收”原则。中标后,不得以“未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实际数量或品质与预期不符”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少回收款、拒绝签约,放弃回收。
现场勘察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00-11:00。
现场勘察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四、报价文件要求及开标
(一)报价表(加盖公章),报价应不低于该批资产残值评估价,需写上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须将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
(五)报价文件邮寄或直接递交到我所,邮寄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六)报价收件时间截至11月13日17:30,逾期无效;
(七)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或17日。我所相关人员按规定拆封报价文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五、结果公布
中标结果将通过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款项汇入我所指定账户并得到我所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七、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219518
附件: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清单
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