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政策信息公告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2/10/19 1.2w 阅读 290 点赞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维持1900元不变,即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070元,即按我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调整。

二、事业单位为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按本通知第一款执行。

本通知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