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仍在广州平台采购交易此批药品,统一监测考核。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佛山市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表(第八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