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90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仍在广州平台采购交易此批药品,统一监测考核。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2.第四批国家集采第三采购年续签品种清单
3.第四批国家集采续签中选品种下一采购年约定采购量表(电子版提供)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何晓莉、黄国坚;联系方式:83382023、833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