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区社保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DRG付费实际情况,2022年起全市启用国家CHS-DRG分组方案1.1版(医保编码2.0)(详见附件1)。在遵循与国家ADRG核心分组一致的前提下,已确定佛山DRG付费分组方案(2022版)(详见附件2、3),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适用于2022年住院结算病例分组,自2022年9月起结算的住院病例正式启用本分组方案进行分组结算。2022年1-8月结算的病例将按本方案进行重新分组和反馈,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已做月度预拨的金额,月度不再按DRG分组结果进行调整。
附件:1.国家CHS-DRG(1.1版)(医保编码2.0)
2.佛山市DRG付费分组方案(2022版)
3.佛山市DRG付费分组方案(2022版)说明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