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普通门诊文件的精神,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在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未正式印发实施前,为了保障有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需求的职工身份参保人能及时享受2022年度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现决定重新开展原已暂停办理的10月-12月职工身份参保人2022年度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一)参保人自行申报。
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进行办理,具体操作详见《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指引》(附件)。
(二)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根据
1.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用人单位批量申报: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3.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含)止。
(二)生效时间:
1.2021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经核准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2.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申请的,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指引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