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按照《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佛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社保基金管理局共同制定了《2020年佛山市定点医疗机构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分别向市医疗保障局、社保基金管理局反映。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2020年佛山市定点医疗机构飞行检查
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按照《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佛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落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求,以重复收费、医用高值耗材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违规使用等问题为重点,深入调查摸清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全市医保基金安全。
二、部门职责
(一)市医疗保障局。拟定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汇总全市飞行检查情况;指导各分局做好辖区内本次飞行检查的组织实施和核查整改工作。
(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协助开展飞行检查工作;指导各区社保基金管理局配合做好飞行检查相关工作。
(三)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本区域内飞行检查的配合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对飞行检查疑点问题的核查和处罚工作;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
(四)各区社保基金管理局。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本区域内飞行检查的配合工作;配合做好对飞行检查疑点问题的核查和处罚工作。
(五)各飞行检查工作组。按要求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飞行检查工作;做好飞行检查中发现疑点问题的汇总整理工作;按要求提交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
三、组织安排
从全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部门抽调部分工作人员,与第三方机构共同组建成5个飞行检查工作组,同时赴五个区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工作组具体人员安排和负责区域详见附件。各工作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各组飞行检查工作和做好飞行检查成果展示汇报。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10月26日前)。印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取被检定点医疗机构和检查人员,完成被检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保数据提取工作,做好飞行检查人员分组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飞行检查阶段(10月26日-30日)。各工作组分别到指定区开展飞行检查工作,以被检定点医疗机构的疑点医保数据为突破,以重复收费、医用高值耗材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违规使用等方向为重点,深入调查摸清被检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各检查组就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检查报告报送市医疗保障局监管法规科,各组组长负责做好成果展示汇报。
(三)核实查处阶段(11月20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就辖区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做进一步核查,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于涉及违约行为的,转交区社保基金管理局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进行处理;对于涉及欺诈骗保或其他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由相关分局依法予以处理。
(四)行动总结阶段(11月25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归纳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医疗保障局监管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医保系统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扎实开展飞行检查工作,确保检出实效,以飞行检查的实际成果夯实2020年专项治理行动。
(二)狠抓落实,加强配合。要借力此次飞行检查行动,将2020年佛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要积极配合好飞行检查工作组,确保飞行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依规,廉洁自律。各飞行检查工作组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坚持公平公正,对被检查对象一视同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向被检查对象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剖析总结,巩固成果。全市医保部门要认真总结飞行检查工作的经验及做法,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做到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不断提高基金监管能力,强化基金监管效果。
附件:2020年佛山市飞行检查工作组人员安排
附件
2020年佛山市飞行检查工作组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