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管理办法》(佛医保〔2026〕14号)、《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2023年版)》(佛医保〔2023〕4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在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未满3个月的,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5837元;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63348元;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95022元。
(二)退休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64524元。
(三)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2034元。
二、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62538元。
特此通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6年6月9日